昆明市衛(wèi)生學校實習學生品德操行評定辦法(試 行)
分類:學生管理 發(fā)布日期:2018/04/24 12:00:00 閱讀(10786) [小] [中] [大]
第一條 根據(jù)《普通中等專業(yè)學校學生操行評定辦法》,結合學生實習的實際,特制本辦法。
第二條 評定的內容
操行成績評定的內容,分為基礎和附加兩部分,基礎部分有政治思想、職業(yè)道德、學習態(tài)度、遵紀守法、生活作風五個方面,附加部分是以學生具體的行為和表現(xiàn)為內容。
(一)基礎部分
1.政治思想方面
(1)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、政策、熱愛祖國,維護國家榮譽,尊敬國旗、國徽,合唱國歌有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;不參與任何有損祖國尊嚴榮譽的活動,有獻身于社會主義事業(yè)的思想。
(2)有正確的政治方向。認真學習馬列主義、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基本理論。
(3)關心國家大事和時事政治,上好政治理論課和思想品德、時事政策等教育課;積極參加學校、班級組織開展的各項政治活動。
(4)有正確的世界觀、人生觀、價值觀。運用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立場、觀點、方法分析社會生活中的政治、經濟、文化、道德現(xiàn)象,正確評價各種社會思潮。
(5)上進心強,明辨是非,自覺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蝕。
2.道德品質方面
(1)樹立以病人(客人)為中心的服務思想,熱愛本職,認真履行崗位職責;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權利,一視同仁。
(2)儀表端莊,舉止穩(wěn)重,符合職業(yè)規(guī)范要求;注重文明禮貌,尊重師長,待人謙虛和藹。
(3)作風正派,誠實守信,實事求是,不弄虛作假。
(4)團結協(xié)作,自覺維護單位榮譽和利益,共同完成工作任務。
(5)不圖私利,不索受病人或顧客的紅包、禮品,不得與病人或顧客拉私人關系。
3.學習態(tài)度方面
(1)熱愛專業(yè),學習目的明確,勤奮學習,恪守職業(yè)道德。
(2)遵守課堂紀律,不遲到、不早退、不曠課。
(3)實習態(tài)度端正,工作主動、有責任心,能吃苦耐勞,多聽、多干、多學、多思;重視基本功練習和基礎理論知識的學習,肯鉆研,積極參加講座、查房等業(yè)務學習。
(4)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(guī)程和查對制度,在老師指導下完成各項操作。認真學習和執(zhí)行安全操作規(guī)程,未經老師同意,不盲目或擅自動用實習單位的儀器設備,確保安全。
(5)愛護實習單位的設備和公物,注意節(jié)約,維護工作環(huán)境的整潔、清潔和安靜,損壞公物應主動向老師報告并按規(guī)定賠償。
4.遵紀守法方面
(1)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(guī),維護社會公共秩序,明辨是非;保持與學校或實習老師的聯(lián)系,遇到特殊情況及時向學校老師或實習單位老師反映,不自作主張,擅自處理。
(2)遵守學校和實習單位的規(guī)章制度,組織觀念強,服從管理,自覺維護學校和實習單位的聲譽,按要求認真參加學校和實習單位組織的實習教育和培訓。
(3)實習期間,嚴格遵守學??记谥贫群蛯嵙晢挝坏膭趧蛹o律及作息安排,不遲到、不早退,不在工作期間做無關事情,不隨意缺勤、缺崗、調崗,按規(guī)定辦理請假手續(xù)。未經學校批準,不擅自離開實習單位。
(4)遵守實習單位的后勤管理制度,自覺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。
5.生活作風方面
(1)艱苦樸素、生活節(jié)儉、不擺闊氣、不亂花錢、愛惜糧食、節(jié)約水電。
(2)講衛(wèi)生,愛勞動、穿戴整潔、大方得體,居室整潔,有良好的生活習慣。
(3)遵守實習單位及學校的宿舍管理制度,處理好鄰里關系,做文明住宿生,按時繳納水電等有關費用。
(4)實習期間不談戀愛,不帶異性到宿舍逗留,做到自尊、自愛。
(5)自覺培養(yǎng)健康的生活方式,不到網(wǎng)吧、酒吧、游戲廳等環(huán)境復雜場所,不到江河湖泊、荒野郊外等有安全隱患的地方游玩。不賭博、不酗酒、不參加非法集會,注意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。
(二)附加部分
1.加分項:
全勤 +6分/次;
擔任實習大組長 +5分/考核月;
擔任實習小組長、宿舍長 +3分/考核月;
參加實習單位組織的競賽活動:+3分/次;競賽獲獎 +4-8分/項;
好人好事受到通報表揚 + 4分/次;
工作表現(xiàn)突出受到通報表揚 + 4分/次;
2.減分項:
不遵守請假制度,事后補假;-5分/次;
曠工;-10分/天
遲到、早退;-3分/次
不履行宿舍值日職責或馬虎應付;-3分/天
夜不歸宿;-10分/天
不遵守宿舍管理規(guī)定,不按時繳納水電等費用;-5分/次
破壞公共衛(wèi)生,亂倒垃圾、堆放雜物者; -3分/次
第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,當月操行成績?yōu)椴缓细?/span>
1.曠工達2天及以上者,包括業(yè)務學習、講座等,(達到違紀處分者按照有關規(guī)定處理);
2.虛構請假原因經查實者;
3.遲到、早退累計達到6次及以上者;
4.被實習單位通報批評者;
5.有偷竊行為被查實者;
6.被實習單位終止實習退回學校者;
7.帶異性回宿舍留宿或去異性宿舍留宿者;
8.故意破壞公共設施或消防設施者;
9.私接電源者;
10.違反規(guī)定使用大功率電器經教育不改,造成不良后果的;
11.因違紀受到學校紀律處分當月者。
12. 在實習期間做其他兼職工作產生不良影響者。
第四條 實施步驟
1.實習期間每8周進行一次操行評定,特殊情況可提前或推后,但實習期間評定不能少于4次。
2.操行評定分為個人自評-考評小組初評-班主任復評-學生處、實習中心審核四個環(huán)節(jié)。
3.考評小組成員包括實習大組長、各班小組長、宿舍長,小組成員必須集中共同對實習生進行操行初評,并如實記錄在評定表上。
4.班主任老師和學生處、實習中心分別根據(jù)掌握的情況對實習生的操行成績做出復評和審核。
5.班主任在操行成績的基礎上,根據(jù)學生的特點,全面、客觀地寫出操行評語,評定的結果,要與學生家長或本人見面,并記入學生檔案。
6.操行評定總評不合格的按照學籍管理、學生違紀處分等有關規(guī)定處理。